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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市人社局获悉,我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即日起至1月13日开始集中发放,符合条件人员可持相关证件领取。
补贴对象为市直及两属企业失业人员中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,在缴纳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金时,女同志年满40周岁,男同志年满50周岁的。符合条件者持身份证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,到兴隆路3号(南阳市人力资源大厦三楼)领取。
2017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工作于2017年7至8月期间开展,社保补贴政策仍延续“个人先缴费、政府再补贴”的方式,即灵活就业人员先自行缴纳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,补贴数额按上年度非私营企业社会平均工资60%为基数的三分之二补贴。符合条件者申报时须持身份证、就业失业登记证、社会保险金缴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手续,到兴隆路3号(南阳市人力资源大厦三楼)申报。